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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表彰!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四川这些单位和个人获奖

发布时间:2023-05-10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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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庞岚月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5月10日讯(记者 陈淋)5月10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召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活动,设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两类奖项。教育部、中宣部、国家民委等9部门组成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共评选推荐出178个先进集体和294名先进个人。这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22年来的首次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名单

四川省

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凉山彝族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人民路小学校

四川民族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自贡市蜀光绿盛实验学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名单

四川省

胡 秀(藏族) 马尔康市第三小学校副校长

漆 英 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高级讲师

鲁 华(彝族) 凉山彝族自治州州级机关第二幼儿园园长

王韦皓 西南石油大学艺术学院教授

刘 雯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

刘 瑾 成都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科长

王梦颖 宜宾市第三中学校教师

李建军 乐至县东山镇镇长

祝 捷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福利保障处处长

来源:四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