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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出台政府立法听证办法

发布时间:2022-10-26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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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闫军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闫军 特约记者 吴彤)近日,记者从市司局获悉,为在政府立法工作中充分反映和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我市出台了《达州市政府立法听证办法》,以规范市政府立法听证活动,推进政府立法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提高立法质量。

落实责任主体,强化责任分工。《办法》规定,政府立法项目起草单位是组织政府立法听证活动的责任主体,负责在政府立法起草阶段依法组织政府立法听证活动;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督促指导起草单位依法组织政府立法听证活动。

明确听证事项,确定听证人员。《办法》规定,对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或者存在重大意见分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等五种情形,起草单位应当组织听证。听证会应当设置听证主持人1名、听证人2至3名、听证记录人1名、听证参加人15名-29名,并允许旁听,旁听人员的人数及产生方式由起草单位确定。

规范听证程序,严肃听证纪律。《办法》规定,听证会应当履行发布听证参加人征集公告、发布听证会举行公告、送达立法听证会通知、制作听证笔录、填写立法听证意见表、形成听证报告等程序,并要求听证参加人严格遵守听证纪律,维护听证秩序。 

据悉,《达州市政府立法听证办法》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来源:达州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