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7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第二十二批群众信访件4件,其中来电2件,来信2件,分别为渠县1件、万源市3件,共反映水问题1件、生态问题1件、噪音问题2件。按照信访件办理要求,我市将举报问题转交属地县级人民政府调查处理。
据统计,前二十二批移交我市的信访件为94件,其中,来电31件,来信63件,共反映大气问题20件、水问题25件、生态问题21件、噪音问题13件、土壤问题8件、其他污染问题6件、辐射问题1件。
截至9月16日,我市已办结35件,阶段性办结23件,责令整改73家,立案处罚17家,罚款金额172.1637万元。
来源:达州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