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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女性能否通过生育险报账?

发布时间:2021-08-18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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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冷苏红

开江县蒋先生咨询:

我是开江县某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我老婆无工作,她缴纳了城镇医疗保险。这个月她刚生了小孩,我们能否通过生育险报账?

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回复:

根据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达州市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其配偶无工作单位、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以及不能享受有关待遇,并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享受生育定额医疗费、护理保健费的50%。因您配偶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发生的政策内生育费由居民医保基金按标准支付医疗费用,享受居民生育相关待遇,因此不能享受男职工生育保险。

来源:达州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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