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13 10:10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丁畅)为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提升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规范祭祀行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8月13日,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达州市生态环境局、达州市公安局、达州市水务局、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中元节”祭祀行为的通告》。
该《通告》规定,在中元节期间(2021年8月13日至8月27日),严禁在我市中心城区(东至南国大道、达渝高速达州站、一品南庭,南至达渝高速达州南站、达州绕城公路、金龙大道、长田隧道、金龙大桥,西至达州市天立学校、达州火车站、马莲路、达州嘉祥外国语学校,北至元九大道、肖公庙、高家坝、徐家坝、达州职业技术学院B校区)区域内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及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漂放河灯;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和公共绿地摆摊设点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及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物品。
该《通告》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或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
市城管执法局:12319
市生态环境局:12369
市公安局:110
市水务局:2673116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43770
达川区城管执法大队:5188801
来源:达州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