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21 10:47
近日,达川区通报了2起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一、达川区经信局二级主任科员曹华、陈仕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至2019年,曹华、陈仕国在担任原达县金川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组长、副组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超范围报销费用;此外,曹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列开支进行报销。
2021年4月,曹华、陈仕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二、达川区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大树镇分中心负责人潘建作风不实受到警告处分。
2019年1月至4月,潘建在担任大树镇会核中心负责人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在票据审核过程中把关不严,也未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及文件精神,导致会核中心出现违规报销单位职工个人电话费和无接待公函的公务接待费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
2021年4月,潘建受到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电话费已追回。
来源:廉洁达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