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16 16:32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罗未)“去南非开挖机,薪资丰厚……”近日,通川区两名男子编造虚假招工信息,以收取押金、介绍费、机票等理由,骗取4名被害人5万余元,最终被法院判刑。
2020年年初,疫情的蔓延对我市农民工外出务工造成一定冲击,安某龙和余某正在忧心工作之际,好友鲜某河为他们带来一个“好消息”:重庆中铁二局招人前往南非开挖机,薪资丰厚。这一招工信息让安某龙二人心动了,1月3日,两人分别向鲜某河微信转账5000元押金。两个月过去了,鲜某河又以需要给介绍人好处费为由,再次分别收取安某龙两人1250元,并让二人耐心等待。
转眼到了5月,安某龙两人的钱交了不少,工作的事情却迟迟没有回信,安某龙和余某多次催促鲜某河,无奈之下,鲜某河随意编造理由告知二人暂时无法前往务工,并将前期收取费用全部返还。
“又可以去了,这回押金都少些……”6月,鲜某河再次对安某龙和余某称,又能去南非开挖机了。安某龙两人信以为真,分别向鲜某河转账2000元押金,并在6月中旬,将余某周和陈某强介绍给鲜某河,两人亦交了相同的押金。7月,鲜某河对几人称8月即可出发,需要每人交8000元机票费用,同时安排牟某冒充中铁二局工作人员,引导几人转账。
约定出发的时间到了,鲜某河等人却再次没了回音。9月14日,安某龙等人拉着鲜某河共同前往重庆中铁二局公司核实此事,方才发现被骗。次日,安某龙等人返回达州后,将鲜某河扭送至公安机关并报案。
近日,通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法院认为,鲜某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招工信息,以收取押金、机票钱等名义,骗取被害人52500元,数额巨大;牟某明知鲜某河在骗取他人钱物,仍配合鲜某河收取被害人32000元,并从中收取好处费,两人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判处鲜某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判处牟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来源:达州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