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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需于民”

——大力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评论之一

发布时间:2021-06-07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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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庞岚月

□本报评论员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当前,各地各部门把学习党史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和全市48件民生实事结合起来,让人们切实感受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带来的变化和实效。

那么面对实践,如何准确把握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在制定政策时,政府怎样才能精准聚焦问题、更好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坚持“问需于民”,才能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坚持“问需于民”,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基础在于搞清楚“实事”,就是要深入了解实际、掌握实情。在工作实践中,不管是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还是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稳定和保障就业、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等为着力点拟定出的48件民生实事,最重要的要看情况摸得准不准、问题调查实不实。坚持“问需于民”,就是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筛选、归纳、确认,再列出问题清单、逐个予以解决,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回应民意期待。

坚持“问需于民”,要做到广开言路。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对民生难点、痛点,老百姓最有切身感受;政府的政策特别是民生政策准不准、好不好,老百姓最有发言权。如果民生政策能够直指民生难点和痛点,那就是好政策,反之就可能“虚焦”“脱靶”。如在办好48件民生实事中,党委、政府的决策科学、符合民意,既要利用好传统的大走访、大梳理、大调查渠道,又要善于借助新媒体平台积极互动和信息征集,真正把群众关心的问题收集上来,把群众期待解决的问题提上日程。

坚持“问需于民”,要做好信息互通。问,是方法、是态度;解决问题才是根本。由于民生问题的复杂性、阶段性,有的问题可以“马上就办”,有的问题却很难一蹴而就。这就要求既需要做好解释、沟通,也要展现逐步解决问题的决心和行动,让人们看到党和政府的“攻坚意志”。而对于建言者和广大公众来说,同样需要树立和强化“过程意识”,不求毕其功于一役,但求积小胜为大胜、积跬步至千里,在持续努力中化解难点、纾解痛点,持续、稳步提升民生获得感和满意度。

“问需于民”,重在落实、贵在坚持。向社会公开征集民意,从另一层意义上讲,本就是党和政府作出的一种承诺,各级各部门尤其要狠抓落实、持之以恒,既要让建言者看到自己的意见受到重视,也要让社会各界感受到那些符合实际的建设性意见被采纳。只有这样,“问需于民”才会良性推进、持续完善,真正成为顺应群众呼声、破解民生难题的一把利器。


来源:达州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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