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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文明素养不高问题” 达州将这样整治

发布时间:2021-04-08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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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冷苏红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蔡尧)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不文明养犬、行人乱穿马路……4月7日,记者从达州市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相关部门将集中力量整治“市民文明素养不高问题”,从而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养,提升城市形象,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市中心城区和通川区复兴镇、罗江镇、双龙镇、东岳镇、磐石镇、蒲家镇,达川区河市镇、百节镇、石板街道、明月江街道、金垭镇,达州高新区斌郎街道、幺塘乡。整治内容包括公共环境卫生不文明行为,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随意践踏园林绿地;公共场所吸烟、乱扔烟蒂;不文明养宠,公共场所遛狗不牵狗绳,宠物随地大小便等。公共交通不文明行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人乱穿马路、翻越护栏;出租车从业者拒载、行驶过程中拨打电话等不文明现象。

整治公共环境卫生不文明行为

合理设置垃圾桶、隔离栅栏等公共设施,按照“稳步推进、适度超前”的原则,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同时,建立完善当场处罚机制,加大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践踏损毁园林绿地行为的查处力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整治行动,群众投诉处理率100%,并督促门市业主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

强化设施建设,推进公共场所吸烟区建设和烟蒂收集器配置工作。加强无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巩固学校、医院等无烟成果,倡导无烟环境。对在禁烟区吸烟、乱扔烟蒂者,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相关单位相关人员予以劝导。对情节严重的,由市城管执法局、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区、市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支队等执法部门按照《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对违规饲养大型或烈性犬只的,予以教罚结合进行处理。对遛狗不牵狗绳及影响卫生的,按照《达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达州市中心城区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的通告》予以纠正处罚。对当事人胡搅蛮缠、妨碍公务、辱骂工作人员等情节严重的,由行政主管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整治公共交通不文明行为

持续开展“路口文明”“小手拉大手”等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劝导活动,加强初领驾证学员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纠正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增强市民文明出行意识。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人乱穿马路、翻越围栏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纠正处罚。对当事人胡搅蛮缠、妨碍公务、辱骂工作人员等情节严重的,由行政主管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出现上述情形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抄告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和问责。

分批次全覆盖对出租车从业者实施岗位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对出租车进行统一规范,设置出租车服务标识卡,确保车内卫生达标,车况良好,计价器完好,能出具发票。制定出租车从业者不文明行为行业自律相关管理办法,同时通过12328投诉举报电话,加强对出租车从业者的监管。

来源:达州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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