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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户难倒老百姓 法官出手化难题

发布时间:2021-04-01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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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冷苏红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罗未 实习生 陈湘)“太感谢你了程法官,你帮了我大忙啊!”3月22日,刚拿到裁定书的李某,拉着法官程均永的手连连道谢。她为了女儿迁户籍的事奔波了数月,而通川区法院半天时间就解决好了。压在李某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下了。

事情还要从2008年说起。当年,李某与前夫张某军未婚生育长女张某,两年后生下小女儿。两人常年在外为生计奔波,直到2012年2月才回达州登记结婚。虽在一起多年,但因两人年龄相差10多岁,婚后两人渐渐没有了共同语言。2015年,李某向通川法院起诉,请求与张某军离婚。法院认为夫妻双方感情未完全破裂,判决不准离婚。2017年,李某再次向通川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立案受理。最终,法院判决李某给付张某军经济帮助1.8万元。离婚后,大女儿由张某军抚养,小女儿由李某抚养。

“当时我和张某军常年在外打工,没时间回老家给小女儿上户口。这个小疏忽,后来却成了大麻烦。”李某说,直到她和张某军离婚,小女儿仍没有上户口。“离婚了,我肯定要让女儿跟我姓。”因小女儿一直使用随父姓的小名,离婚后,李某立马为小女儿办理户籍登记,并改了姓氏。

李某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后,便将自己的户籍迁到成都。后李某又欲将小女儿的户籍迁到成都,麻烦终于来了。

因为婚迁的程序需要,李某须向成都公安机关提供离婚的法院判决书。却因小女儿名字和判决书上记载不一致,公安机关不予办理。当李某向公安机关提供小女儿的户口簿时,问题又来了,大女儿的身份信息对不上。“好恼火哦!来回跑了好多次了,还是办不下来。”让李某郁闷的是,大女儿的出生日期上户时因工作人员失误被错填。幸好离婚后前夫办理户籍分割手续时,在公安机关申请予以更正。但这样一来,大女儿的身份信息,就与李某所持的老户口簿不符。如今,老户口簿信息不准确,小女儿始终迁移不了户口。

“你去法院求助嘛!”派出所民警告诉李某,或许可以去法院出具有关证明。3月22日,李某来到了通川区人民法院,找到了当初为她办理离婚案的法官程均永。了解前因后果,程均永马上开具介绍信,去通川区碑庙派出所,核实李某大女儿最新户籍信息以及小女儿户籍登记信息,随后程均永将原民事判决书上两个女儿的身份信息裁定予以更正。

让李某纠结数月的身份信息问题,法官程均永用半天时间就解决了,李某的“心病”终于好了。

来源:达州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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