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田乙斯 实习生 余莎莎 王彦力)公共场合的物品归谁管,是不是损坏了,没人会追责,有这种想法就大错特错了。近日,宣汉一男子因60元钱,泄一时之愤,竟徒手损坏岗亭的通行栏杆,事后,竟然以为“自己又没有伤人,不用担责”,没曾想被拘留,后悔莫及。
“警察同志,你们快来啊!有人闹事!”近日,宣汉县公安局巴山大峡谷派出所接巴山大峡谷旅游公司报警称,有人将巴山大峡谷罗盘顶陶家屋基岗亭的通行栏杆折断了,请求公安机关调查处理。随后,派出所立即派民警赶赴事发现场开展调查工作。
民警到达后,违法行为人王某某(男,48岁,宣汉县龙泉土家族乡人)已离开多时。随后,民警调查取证并且经过多方走访获悉,当日,王某某和其家人在巴山大峡谷罗盘顶游玩时,因私家车禁止上山,基岗亭的工作人员建议他们买票乘坐观光车上去游览。之后,王某某便买了两张票上去。但之后返程时,他来到基岗亭向保安人员声称两张观光车票并没有使用,因而他要求退购买两张车票的钱,共计60元。基岗亭的保安值班人员表示要找领导协调解决,他解决不了。王某某随之与工作人员争论不休,一气之下王某某便徒手将岗亭的通行栏杆折断。
目前,王某某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宣汉公安机关已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提醒,
切勿因个人情绪而故意
采取损毁公私财物、
封堵道路等极端行为。
不然不但解决不了问题,
反而会身陷囹圄,
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