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市民刘女士咨询:
我是在市妇幼保健院生育的小孩,该医院是二级医院,请问生育保险报销的医疗费用是按照什么标准报销?
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回复:
按照《达州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和《达州市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规定,生育保险医疗(手术)费用具体标准为: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妊娠满 7个月以上生产或引产的3200元;二级乙等以下医院妊娠满7个月以上生产或引产的2300元。而达州市妇幼保健院属于二级乙等医院,应按照3200元标准报销。(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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