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市民王先生咨询:
重度残疾人(一、二级)申请低保是否核算其个人收入与支出,不核算其家庭其他成员收入?若家庭非困难是否可以单独申请低保?
达州市民政局回复:
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其家庭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个人名义单独申请低保,核算收入时只计算其个人全部现金、实物收入,以及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应当给予的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罗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