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曼琪)农历正月,民间有“迎财神”的习俗,不少生意人讲求吉利,会选择在这两天开业迎客。近日,通川区一商家为了图个“开业大吉”,违法燃烧鞭爆,并将视频发在了“抖音”平台,引起了通川警方的注意。
2月15日(正月初四)上午9点,冯某某(女)自营的餐饮门店在通川区巨鑫园开张,为了热闹喜庆,冯某某在自家门店门口违规燃放了“开门红”火炮,并录制视频发送到了某平台。
16日上午,分局朝阳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冯某某到所接受调查。经查,冯某某的行为已违反《达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目前已被依法处以行政罚款500元。
冯某某坦言,自己在小区听过一些禁放烟花的宣传,但她并未引起重视,发送视频是为了图个热闹,博好彩头,结果第二天就被传唤进派出所,还被处罚了500元钱,望广大市民要以她为戒,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春节期间,通川公安还依法查处多起,非法燃放、储存烟花爆竹案,其中两人被行拘。
2月11日,分局水上派出所在通川区滨河东路某门市查处王某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依法对违法人员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
2月11日,分局东城派出所在通川区檬子垭街某门市查处李某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依法对违法人员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
民警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清新安全过新年,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千万不要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若违反,将会受到法律严肃惩处!
来源:达州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