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邵明)据开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消息,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公开、公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第16条第2款规定。近日,开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开江县23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予以公布,设备自2021年2月9日0时起正式投入使用。
相关设备对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逆行、不按规定系安全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超速及其他妨碍安全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检测记录,并依法给予处罚。
一、闯红灯电子警察系统(19处)
(一)设备地点
1. 城普大道普安十字路口
2. 环城西路与峨城大道交叉路口
3. 双河口红绿灯路口
4. 五路口红绿灯
5. 北环线与普灵路交叉路口
6. 北环线与廖家沟交叉路口
7. 南北环线与国道G542线交叉路口
8. 南环线智谷产业园路口
9. 罗家院连接线路口
10. 北环线工业园区路口
11. 峨城大道与普灵路交叉路口(普安工业园区)
12. 金山大道新开中路段
13. 峨城大道时代中央城路口
14. 峨城大道锦华酒店路口
15. 北环线与滨水景观二号桥连接线路口
16. 宝石大道东城小学路口
17. 任市商业街路口
18. 任市高桥坝产业路口
19. 甘棠镇甘长路红绿灯路口
(二)抓拍主要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
1.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代码1625,处罚款200元、记6分。
2.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代码1345,处罚款100元、记3分。
3. 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代码1301,处罚款100元、记3分。
4.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法代码1208,处罚款100元、记2分。
5. 机动车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以内,违法代码1211,处罚款100元、记2分。
二、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4处)
(一)设备地点
1. 开江县普安高速连接线
2. 国道G542线429km+200米公里(八里桥路段)
3. 开江县甘长路2km+600m(龙井坝村路段)
4. 开江县开大路 2km+400m(天宝寨村路段)
(二)抓拍主要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
1.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代码1345,处罚款100元、记3分。
2. 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代码1301,处罚款100元、记3分。
3.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代码1223,处罚款100元、记2分。
4. 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违法代码1225,处罚款100元、记2分。
5.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代码6011,处罚款50元。
6. 在环城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代码1244,处罚款50元。
7. 各类超速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 达州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