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场硬仗,必须力戒形式主义、保持常态长效,长期努力改善城市生活工作环境,久久为功赢得市民满意。2月2日,市创建办发出暗访通报:因垃圾站、公共厕所、农贸市场、场镇环境、生活小区、山头菜地、城市出入干支道“脏乱差”反弹,17个单位被点名通报。
被点名通报的单位分别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总点位长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一、二大队(总点位长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点位长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川区凤西街道办事处;通川区凤北街道办事处;通川区罗江镇政府;通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通川区朝阳街道办事处;达川区河市镇政府;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点位长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达川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办事处;达川区杨柳街道办事处;高新区斌郎街道办事处;高新区幺塘乡政府;高新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将扣减以上单位2021年度创建工作相应目标绩效分值。
根据《达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落实管理办法》规定:按照“三区”主体责任单位、市级单位和驻达单位、街道办事处和创建乡镇3个层面,1—2月累计扣分最多的2个单位,其主体责任人将在市级媒体作情况说明;按照13种问责情形,年内累计2次作情况说明的,将移交相关县(市、区)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或纪检监察机关,对其主体责任人启动问责调查。
通报强调,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做细工作,切实抓好年末岁首“6大类20项”(问题整改类、点位达标类、市容环境卫生类、文明素质提升类、创建惠民类、行业顽疾整治类)清单任务,为创造“时时干净整洁、处处舒适宜人”的文明城市作出努力。
同时,根据《达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落实管理办法》规定,有关方面将“高频率、快节奏、广覆盖”地开展明察暗访。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