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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租来的车作抵押 男子“借款”14万元

更新:2021-01-28 10: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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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庞岚月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程序) 没有工作,欠下大笔借款、网贷后,达川区男子蒲某某想了一个还钱的办法。他先向车行租赁汽车,然后伪造相关证件,将车用于抵押借款。短短数月时间,他就用租来的4辆轿车抵押借款了14万元。

近日,达川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在“护旗1号”专项行动中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蒲某某(男,26岁,达川区人)。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蒲某某曾多次在外借款,还借了“网贷”,欠下大笔债务。2020年8月,蒲某某丢了工作,失去固定的经济来源。为了找钱,他虚构租车理由,先后4次向车行租借车辆。拿到车辆后,他伙同李某某等人伪造车辆行驶证、登记证、身份证等证件,冒充车主将4台机动车抵押,借款14万余元。蒲某某借款时,还签订了车辆委托处置协议和车辆转让协议,约定如无力还款,资金出借人可以变卖车辆。

达川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立案后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仅用三天时间就将犯罪嫌疑人蒲某某抓获归案。因涉嫌合同诈骗并多次作案,行为恶劣,蒲某某目前已被达川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来源:达州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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