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城市民刘大爷咨询:
我虽然70多岁了,但身体还可以,只是偶尔患感冒等小毛病,如果我在药店或门诊就医购药,产生的医药费用医保能否报销?
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回复:
可以报销。我市建立了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重点保障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医疗、一般诊疗(含挂号、诊查、注射输液、药事服务等)、零售药店购药,每人每年限额120元。门诊费用统筹金按比例支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合规医疗费用,实行单次结算,报销50%、个人支付50%。(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罗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