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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萧条,门市房东涨租是否合法?

更新:2021-01-15 11: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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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冷苏红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罗丁山) “受新冠疫情影响生意不好做,门市房东还要涨租金……”近日,达城西外钢花小区一门市老板赵女士拨打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希望“丁山帮办”栏目记者帮她咨询律师,门市房东涨租是否合法?

赵女士称,几年前,她在钢花小区租了一间门市做烧腊生意,每年1月1日交租金2.7万元。她曾心想,2020年做生意简直是赔本赚吆喝,房东很可能会降低租金与她共渡难关。然而,今年1月1日,房东竟将门市年租金涨到每年4万元,她也不再奢望房东降低租金,只希望不涨租金就行,但最终还是交了4万元。事后,赵女士拨打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希望记者帮她咨询律师,房东随意涨租是否合法?

达城律师郑传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根据赵女士的介绍,她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应该是一年一签。租赁期内,房东只能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收取租金,是不能随便涨价的。租赁期满后,房东要求租金涨价,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不再有效。赵女士既与房东重新签订了合同,约定租金4万元,就应当履行义务。故,租金一般都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律法对租金涨价没有硬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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