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借款人:
截止2020年11月30日止,有下列住房公积金借款人还款逾期3期及以上。为了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请借款人切实履行法定义务,按时足额偿还贷款。否则,我中心将依法收回全部本息。
特此公告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