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站列车时刻表 |达州最新航空时刻表|达城最新公交线路运行图|达州日报社各平台广告价格|达州天气预报 设为主页|加入收藏
主办:达州日报社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通川中路118号
热线电话:0818-2379260 客服QQ:159847861 新闻QQ:823384601
新闻投稿邮箱:823384601@qq.com 达州日报网通讯员群:243997895
  当前位置:首页>> 社会 >> 

怄哭!大竹“马大哈”一不小心输错账号,2万元货款转错了......

更新:2020-12-16 10:42:06      

分享到:
手机读报看新闻,下载掌上达州
    编辑:庞岚月

近日,大竹一名“马大哈”不小心将银行卡里的2万元货款误转到他人账号。幸好,在大竹县庙坝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追回了这笔货款。

12月13日,家住大竹县白坝乡的男子李某心急如焚地来到庙坝派出所寻求帮助。原来李某转账时输错银行账号,将2万元货款误汇入他人账号,请求民警为其追回汇款。李某告诉民警,他已经通过银行联系上了收款人,但收款人不相信李某是转账人,两人沟通无果,事情陷入僵局。李某得知收款银行户主是庙坝镇人,遂前往庙坝派出所报警,寻求帮助。

民警了解情况后,告知当事人李某所报事件系自身疏忽大意造成的经济损失,属于不当得利民事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但民警考虑到该事件涉及数额较大,且当事人非常着急,民警主动联系上收款账户户主赖某,并带着双方当事人前往银行核实转账明细。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核实下,赖某确认了李某系转账人,并当即将钱取出归还给李某。

■法律链接:

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如对方拒不退还,事主可以以对方返还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当得利纠纷需要到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另外,一定要注意保存好微信转账记录和银行卡明细,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完整,事主可轻松胜诉追回自己的损失。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曼琦


 来源:达州日报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达州日报社党风廉政建设 举报电话:0818-2380088 邮箱:dzrbsjgjw@163.com 地址:达州市通川中路118号达州日报社412室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818-2379260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90013 蜀ICP备13024881号-1 川公网安备 51170202000151号
达州日报社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