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日前,我市发布了四起诬告陷害典型问题的通报,为多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近期,我市还将组织开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主题宣传活动。这些释放出一个明显的信号:我市坚决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旗帜鲜明地为实干者撑腰鼓劲。
诬告陷害行为,损人不利己,还影响地方的良好政治生态。从通报事件的处理结果来看,达川区某村村民吴某某、周某某诬告副镇长、驻村干部刘某,2020年9月被达川区公安分局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宣汉县某村村民汤某某诬告举报该乡党委书记高某某,被开江县人民法院以诬告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诬告陷害行为,不仅不能满足个人私欲,还要承担与诬告行为相匹配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诬告陷害会对当事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伤害和冲击,挫伤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倘若诬告者未受到严肃查处,歪风邪气还会更加嚣张,良好的政治生态会受影响。
坚决向不实举报说“不”。2020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对诬告陷害行为作出明确界定并提出查处要求。省委、市委相继出台规定,要求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要把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正名作为净化社会风气、助推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严肃整饬恶意中伤、暗箭伤人等不良风气,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让诬告陷害者“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同时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推动形成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和向善向上的社会风尚。
及时为被诬告者澄清正名。如果干部被诬告长期未澄清,也会让其他干部有所顾虑,进而滋生“怕作为”“慢作为”,甚至“不作为”。对反映的问题查证不实的,要及时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澄清具体问题事实,还干部以清白,防止不良影响扩大化;同时,加强对受到不实举报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疏导,帮助消除顾虑、卸下“包袱”,推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真正让流汗者不流泪、辛苦者不辛酸。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当前,我市正处于融入“双城圈”、建好“示范区”,加快实现“两个定位”、奋力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的历史机遇期,需要大量敢担当、能做事的人才,绝不能让诬告陷害行为挫伤了广大干事创业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影响我市高质量发展进程。
来源:达州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