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田乙斯 实习生 余莎莎) 近日,渠县一惯偷先后10余次因为盗窃被处罚,仍然不思悔改。距上一次处罚仅过了3个月的他再次作案,结果被“熟悉”他的民警一眼认出,仅过了一天,民警就将其成功抓获。
“警察同志,我家里被盗了……”11月13日7时许,渠县城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渠城万兴广场附近一居民家中的一部手机和2000元现金被盗。接警后,城南派出所和刑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取证等工作。
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发现嫌疑人的身形体貌特征特别像惯偷李某。“我们一下就想到了长期作案的李某。他习惯小偷小摸,经常趁他人没关车门、家门时‘下黑手’。有一次在路上还抢劫了一名群众的手机。”民警介绍,李某(男,30岁,渠县东安乡人)先后10余次因为盗窃被城南派出所处罚,有时还因为扒窃等行为被询问过。经过摸排其行动轨迹,11月15日上午,城南派出所民警成功将其抓获。
据李某交代,11月13日凌晨5时许,他在万兴广场附近随机走进一栋居民楼,上楼后发现一居民家大门未关,屋主在卧室内睡觉。他就脱掉鞋子,走进屋内,将屋主包内的现金和正在充电的手机拿走后离开。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盗窃被渠县公安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