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闫军 特约记者 吴彤)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同样要受到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的约束。近日,达城市民田氏兄弟二人就因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受到了法律制裁。
今年7月初,市交警支队民警在整治车辆乱停乱放中发现,通川区某路段有车辆违停。由于驾驶员不在现场,执法人员对当事车辆拍照取证并开据了违停告知书。当日下午4时许,民警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侮辱交警执法人员的言论。
根据图文线索,执法人员向辖区派出所报警。辖区派出所立案受理,并传唤当事人田某与田某某至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调查,被处罚车辆驾驶员田某及其兄弟田某某,当天在微信发布侮辱交警言论,恶意抹黑交警,兄弟二人对事实供认不讳。田某与田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人民警察可以对相关人员、车辆进行盘问、检查。市民在遇到执法人员正常执法时应积极配合,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正当法律途径进行处理,不能以谩骂、暴力等手段抗拒执法。
对于当事人不配合,或采取吵闹、谩骂、无理纠缠等方法,阻碍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