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银行取款机取款10万元
回家后却只发现9万元
日前,通川区一女子因粗心将一捆万元现金遗落在柜台上。辖区东城派出所民警根据银行监控,很快便帮这名女子追回了遗失的1万元。
10月18日下午4时许,市民唐女士独自抱着孩子到通川区二马路工商银行,让柜员取出了10万元现金。因为孩子不停哭闹,唐女士匆匆装下了钱便径直离开银行,直到在回家的车上,唐女士清点取款的金额时,才发现少了1万元。唐女士返回银行寻找,哪里还有1万元钱的影子。慌了神的唐女士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求助。
获知情况后,东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一边安抚情绪激动的唐女士,一边详细了解情况。通过调取银行监控发现,原来唐女士将1万元现金遗落在了银行柜台就离开了。监控显示,就在唐女士离开后,下一个在柜台上办理业务的女子捡走了这1万元现金。
民警通过展开工作,锁定了该女子的身份,通过对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该女子将1万元现金如数退还。10月20日,在东城派出所民警的见证下,女子将1万元现金交还给了唐女士。10月21日上午,唐女士将一面印有“人民卫士,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通川区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以表达对派出所民警的感激之情。
办案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避免带来财产损失。同时,如捡到他人财物,请及时归还失主或与警方联系,不能占为己有,若捡到财物拒不交将其侵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犯侵占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