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被撞了,对面司机玩手机……”9月15日10时许,宣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群众报警称,位于宣汉县胡家镇南北大街两车相撞。
接警后,双河中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查,王某驾驶的蓝色川S98***车辆从双河往毛坝方向行驶途中,因为朋友发微信,一手握方向盘一手发微信导致车辆直行偏离车道,驶入对方车道,迎面撞上赵某驾驶的川S95***面包车。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因王某(男,43岁,宣汉黄石人)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3项,发生事故负全责,并扣2分罚款100元。
交警提醒:
电话无线,
生命有限,
开车玩手机,
事故敲你门。
来源:达州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