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警察同志,我把人撞飞了......”9月10日上午7时许,宣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一男子报警称,在宣汉县土黄镇自家门前往南樊公路倒车时发生事故。
报警后,樊哙中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事故现场,报警男子胡某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横在路中央,因倒车时撞击两轮摩托车,其车尾已严重损坏。被撞者周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歪倒在路对面,周某受伤严重,送医经检查系骨盆复合骨折。
经查,胡某(男,34岁,宣汉土黄人)倒车时没有观察车后情况以确保安全行驶,速度过快直接撞上正常直行的周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导致周某受伤。此次事故由胡某负全责。
目前,周某仍在住院治疗,胡某积极配合赔偿事宜。
交警提示:倒车时需小心,仔细观察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
向明辉 记者 田乙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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