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贪图口腹之欲,居然以身试法。近日,达川区渡市镇两男子带着电鱼工具,深夜窜到当地河道捕捞野生鱼,被达川区渡市派出所民警当场挡获,目前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当晚,渡市派出所民警夜巡至渡市镇金盘子电站附近时,看见河道里隐约有灯光。民警立即到河边查看,发现两名男子正在用电瓶电鱼。民警当场将两人控制,经现场清点,这两名男子已经非法捕捞了一大袋子野生鱼。随后,两人被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两名嫌疑人分别名叫杨某茂(54岁,达川区渡市镇人)、杨某银(73岁,达川区渡市镇人),系当地居民,为邻居关系。案发当晚,杨某茂、杨某银吃过晚饭后,聊起最近河里的野生鱼很多,并决定“去弄点来打打牙祭”。杨某茂随即带上非法电鱼工具,和杨某银窜到金盘子水电站附近的河道电鱼。电鱼过程中,杨某茂负责电鱼,杨某银则负责把浮出水面的鱼往袋子里装。两人分工合作捕捞了1个多小时,抓到野生鲫鱼、鲤鱼共计5.17公斤。
目前,嫌疑人杨某茂、杨某银对自己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达川警方已依法对两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达川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使用电、毒、炸等禁用方式或者禁用工具捕鱼,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安机关将从严从重打击。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自觉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积极主动参与到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保护渔业资源的行动中来,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来源:达州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