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四城同创”创建工作,有效提升城市形象,市城管执法局将针对建筑工地广告开展专项治理。即日起,中心城区各建筑工地设置建筑工地广告(围墙广告、围挡广告、立杆式道旗广告、房产企业精神堡垒),必须依法申请办理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手续。
据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即日起,凡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在项目施工期间,可利用施工围(挡)墙设置或在建筑红线范围内设置立杆式道旗广告、房产企业精神堡垒,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宣传本开发项目,不得设置与该项目无关的其他商业性广告。建设项目工地施工围(挡)墙设置广告的,其公益宣传广告内容不得少于围(挡)墙面积百分之五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不得擅自设置建筑工地广告。申请设置户外广告,应当提交申请书、项目审批手续(规划用地平面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广告设计效果图、安全维护措施、企业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资料。
凡已经设置了建筑工地广告的建设单位,请于2020年9月30日前到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市城管行政审批窗口完善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手续。未在规定期限内完善审批手续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整改,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者代为清除。请各建设单位加强围(挡)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进行清理、维护、安全检查,对存在褪色、污损、脱落、过期等问题的围(挡)墙广告,要及时维护、更换,确保围(挡)墙整洁美观、安全牢固。
来源:达州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