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点位达标”推进会召开前夕,7月27日,市四城同创办公室发出通报,晒出志愿服务“三达标”有关市级部门、企事业单位、驻达单位“十佳十差”名单。
●“十佳”单位
①市纪委监委,志愿者88人,参与率100%,达标率86.3%;②市经信局,志愿者101人,参与率100%,达标率83.2%;③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省级文明单位),志愿者82人,参与率98.8%,达标率96.3%;④市委老干部局(干休所),志愿者57人,参与率100%,达标率81%;⑤市中心医院(省级文明单位),志愿者2187人,参与率95.8%,达标率87%;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志愿者198人,参与率99%,达标率97.4%;⑦市交通运输局(省级文明单位),志愿者51人,参与率100%,达标率98%;⑧市统计局,志愿者43人,参与率97.7%,达标率93%;⑨市医疗保障局,志愿者26人,参与率96.2%,达标率80.8%;⑩工行达州分行(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志愿者120人,参与率100%,达标率80.8%。
●“十差”单位
①达竹煤电(集团)公司(省级文明单位);②达州农商银行;③恒丰银行达州分行;④建行达州分行(省级文明单位);⑤达州市银保监分局;⑥农业发展银行达州分行(省级最佳文明单位);⑦市科学技术局;⑧中国人寿达州分公司;⑨达州邮政公司(省级文明单位);⑩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
为严格落实《创建文明城市“结对联创”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毫不松懈抓好志愿服务“三达标”,根据《达州市强化四城同创工作任务执行落实管理办法》(达市委办发〔2020〕4号)精神,给予以下处理:①对“十差”单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②“十差”单位检查整改报告(含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于8月7日前报市四城同创领导小组;③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扣减其2020年度四城同创目标绩效分值;④属于市属国有企业的,责成市国资委扣减其年度考核分值;⑤属于驻达单位的,若整改不力,将情况抄告其上级主管部门;⑥属于文明单位的,依据《四川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达州市文明创建工作负面清单》规定,责成市文明办在复查期间对其罚分或取消荣誉称号。
(市四城同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