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对达州市开展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了“达州市大竹县、渠县露天矿山开采无序、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责任追究问题线索。
达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纪委监委机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渠县、大竹县卷硐区域内露天矿山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相关情况展开调查。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对30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其中,给予政务警告处分5人、谈话诫勉7人、书面诫勉9人、责令检查4人、批评教育5人。
达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