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江县法院民庭法官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原、被告均是年级较大的老年人(且驾驶人是残疾人),经过承办法官多次沟通,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解决赔偿事宜。
记者了解到,2019年12月2日,87岁的陈某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开江县城道路上行驶,将76岁的李某撞倒致伤,经达州正大司法鉴定所评定为十级伤残。此次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全部责任,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赔偿意见,李某一纸诉状将陈某告上法庭。
陈某和李某均上了年纪,双方家属情绪也比较激动,在法院调解室争论不休。承办法官见此情形,觉得必须要尽快调解好此事才可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于是他们耐心细致的析法明理,并轻声细语地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不一会,当事双方思想发生了明显的转变,赔偿金额的差距也越来越小。承办法官趁热打铁,进行面对面、背对背开导谈判,最终使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各退一步重新计算赔偿费用,李某当场拿到4.5万元赔偿款后表示息事宁人。
承办法官表示,不管驾驶人的年龄有多大,只要触犯了法律,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所以请大家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去以身试法。
(吴婷婷 本报记者 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