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站列车时刻表 达州城投公司|达州最新航空时刻表|达城最新公交线路运行图|达州日报社各平台广告价格|达州天气预报 设为主页|加入收藏
主办:达州日报社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通川中路118号
热线电话:0818-2379260 客服QQ:159847861 新闻QQ:823384601
新闻投稿邮箱:823384601@qq.com 达州日报网通讯员群:243997895
  当前位置:首页>> 社会 >> 

交警律师为你解答“随手拍”热门疑问

更新:2020-05-22 10:30:05       来源: 达州晚报 

分享到:
手机读报看新闻,下载掌上达州
作者:□记者 罗未    编辑:庞岚月

5月21日,机动车开上人行道违停“随手拍”有奖举报活动上线已有半月,近5000辆违停机动车受到处罚,文明停车风气正逐渐养成。但不少市民在积极参与的同时也发出了疑问,“随手拍对于卸货车辆可以放宽限制吗?”“机动车不能上人行道,咋个还专门划线停车?”“市民的举报真的合法合规吗?”针对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市交警支队民警和律师一一作出解答。

货运配送车将有临时停靠点

“在人行道上卸货怕被市民随手拍,还怕交警贴罚单,停在公路上又怕被电子监控抓拍,我们真的太难了!”对于“随手拍”举报活动,周先生是“又爱又恨”。他说,自己经营一个广告公司,经常会在门市卸货。有了“随手拍”,门市前没有车辆乱停,但也没地方卸货了。“有时搬货时间长了,还会被举报。”说起这事周先生哭笑不得。

5月21日上午,记者在升华广场附近采访得知,附近沿街门市都面临着和周先生一样的难题。对于商家的“进退两难”,交警给出回应,“针对商家货运车辆下货的情况,我们是允许夜间10点至次日早上7点,在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在机动车道上临时上下货。同时,我们也倡导商家在附近的停车场上下货。”

此外,针对绿色货运配送,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达州市创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1年)》要求,年底前在条件允许的区域,逐步设置城市货运配送车辆临时停靠点。

“那就太好了,有了临时停靠点我们也方便,又不用占用人行道,今后我们也会错峰卸货的。”周先生笑着说。

人行道设停车位有条件限制

“现在还在大力整治机动车上人行道的乱象,咋个有的地方还专门在人行道上划了停车位呢?”近日,市民看到南城汉兴大道附近人行道被划上停车位,车辆整整齐齐停了一排,便发出疑问。

“近年来,主城区车辆大幅增多,但停车泊位较少,为了缓解停车供需矛盾,解决市民停车难的问题,公安交警部门根据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除了在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道路内设置了临时停车泊位外,还因地制宜在人行道上设置了部分临时停车泊位。”交警告诉记者。

“人行道上划线停车,我们还怎么走?”市民问。交警耐心解释,并不是随便一条人行道就可以设置停车位,在人行道设置停车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人行道路面宽阔,设置后不影响行人正常通行,不会造成交通拥堵;二是周边停车需求较大,且附近没有停车场,街面泊车位较少。

律师:“随手拍”合法且不侵犯隐私权

“‘随手拍’活动合法吗?不会构成侵犯公民隐私吗?”面对网民的质疑,四川法之缘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嫄蜀给出了专业的解答,“该活动有法可依,不侵犯公民隐私。”

“群众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违法线索是一种举报行为。”邓嫄蜀说,“随手拍”群众举报是有法可依的。《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注明,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接受公民举报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定义务。且经查证属实,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视频等资料,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

“行为人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置身于公共环境中,其交通违法行为构成了对公共秩序的破坏,不属于个人隐私。”邓嫄蜀说,公民隐私权是指个人享有的生活安宁与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具体包括个人信息的保密权、个人生活不受干扰权和个人事务决定权。显然,在公共交通范围拍摄交通违法行为不属于侵犯公民隐私权。


来源:达州日报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达州日报社党风廉政建设 举报电话:0818-2380088 邮箱:dzrbsjgjw@163.com 地址:达州市通川中路118号达州日报社412室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818-2379260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90013 蜀ICP备13024881号-1 川公网安备 51170202000151号
达州日报社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