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减轻疫情对中小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日前,渠县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16条措施。措施从加大财税扶持、金融信贷支持、减轻企业负担、稳岗支持和优化服务等方面,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中小企业共渡难关,最大限度减轻疫情给渠县经济产生的负面影响。
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对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包括中小微企业),给予财政补贴支持;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实行税收减免、税收缓交;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对企业和个人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加大金融信贷支持。保持中小企业信贷资金稳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障企业在各银行机构信贷余额不下降;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县内小微贷款可申请延后还款。
合理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企业生产要素保障,减收国有厂房租金,实行政府兜底回购等措施。对受疫情影响,暂无力足额缴纳水、电、气费的企业,最长可延期6个月;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2020年2—6月在现有租金标准的基础上实行减半收取;转产生产口罩、防护服、消毒酒精等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在疫情结束时未销售的防疫物资,由政府按成本价兜底回购收储。
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受疫情影响的参保企业按规定备案后,可按规定申请缓交社会保险费,缓交期不超过6个月;落实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贫困人口,给予企业1000元/人奖补;加大企业招工服务,做好企业维权服务。
优化政务服务。设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新落地或转产生产防疫物资的项目,早期介入、贴近服务、随到随审、科学审批,成立专班,跟踪代办;开辟物资采购绿色通道,防疫防控相关采购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
(杨东 简朝龙 赵辉)
来源:达州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