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留一个销售柜台、严禁顾客进店、无接触支付、暂停销售退烧、咳嗽类的药品......24日,记者从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药店在疫情期间营业,除了要全面保障市场需求,符合条件的要全天候营业外,还有不少其他规定。
“2月8日,达川区就出台了《疫期药品零售门店管理规范》。”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全区所有药品零售门店疫情期间的经营管理作出明确规定,要求药品零售门店要积极组织采购防控期间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及防护用品等货源,全面保障市场需求,符合条件的要全天候营业。
营业的药店在其门口保留一个柜台销售药品,严禁顾客进店购药;配备一把红外线体温检测仪,测量工作人员及顾客体温并建立台帐;设置废弃口罩回收桶,按规定及时收运处理废弃口罩;店内每天消杀不少于3次,保持店内清洁卫生;顾客排队购药须保持1.5-2米的距离,所购药品、医疗器械或其他防护用品由工作人员用专用购物篮选配好,装入塑料袋交与顾客;费用采取微信、支付宝、医保卡等无接触支付方式结算。
2月14日,为进一步更有效的防控疫情,达川区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药品零售门店规范管理的通知》,规定所有药品零售门店疫期暂停向市民销售说明书上标明有“退烧、咳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的药品,对有发热、咳嗽症状的顾客,做好实名登记并向社区报告,并引导其到定点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
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目前正在营业的329家药店及正在筹备复业的268家药店的经营者,一定记得要把这些规定放心上。否则,会“麻烦”不断。据了解,近期达川区为稳定药品药械、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须品的市场物价,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在严厉打击囤积居奇、跟风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截止23日,已发价格提醒告诫函1500余份,现场责令改正63家(次),开展价格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3次,立案查处口罩等防护用品价格违法案4件,案值达8万余元。
来源:达州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