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宣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县人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县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全县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检测体温,并出具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全县所有滨河(湖)路、广场、公园、商业街等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加油站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检测体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四、居民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居住村(社区)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况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五、近14天从湖北、重庆、安康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县外返回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对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检测体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做到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八、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九、县内企业在正月十五前不开工复工。经批准同意的企业除外。
十、需返回外地工作、务工、学习的人员,请密切关注当地的复工复产复学安排,尽量避免在疫情传播期出行,降低被感染风险。
十一、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十二、各小区业主和村(社区)群众要理性面对疫情,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守望相助、坚定信心、众志成城、齐心协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宣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