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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配合村干部疫情排查 渠县男子被训诫

更新:2020-01-31 09:33:20       来源: 达州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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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旭梅 记者 闫军   编辑:李杏

1月29日15时许,渠县公安局岩峰派出所接到辖区凤阳村村干部报警称,有人强行闯入该村设置的临时封闭区。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当事人已经回家了,村干部及群众告诉民警,当事人吴某是本村9组村民。于是民警又与凤阳村村干部一同到其家中了解情况。

       经了解: 1月29日上午,岩峰镇指导凤阳村对村级道路进行了临时封闭。1月29日下午18时许,岩峰镇收到县防疫指挥部文件要求29日起对凤阳村实施1级防控。当事人吴某(男,40岁,岩峰镇凤阳村人)的女友在家中耍得无聊,于当日下午15时许去岩峰镇街道买扑克,买扑克回家的路上经过检查消杀点,检查消杀点人员询问吴某女友是从哪里来的,吴某女友开玩笑称从武汉来的,检查消杀点人员就不让其进村,最后发生了口角,但最终检查消杀点人员还是让吴某女友进入了村内。不一会儿,吴某从家中开车到达检查消杀点处与村干部争吵,并将摆放在路上的锥形桶踢飞离开。

      了解情况后的民警,对吴某进行了口头训诫,后岩峰镇人大主席李某忠带队前往吴某家中,对其批评教育。吴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公开给村社干部道歉,并恢复了检查消杀点所设立的锥形桶。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在工作人员开展疫情排查工作时,请一定理解配合!他们也是血肉之躯,也是为了保护更多人的生命安全!请互相温情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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