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我们砍了两个多月的病死树木,可小包工头却卷款逃跑了,还有1万多元工资没有收到,如今已过去一年多时间了,也始终无法与小包工头取得联系,我们该怎么办?”15日,达川区亭子镇长岩村14组村民杨光轩向达州晚报民生热线2382258反映。
村民反映
小包工头跑了,下剩工资咋收
55岁的杨光轩称,2018年10月,通过介绍,他和8名工人到高新区斌郎乡郑家村2组去砍松线虫病死树。当时,他们和小包工头蒲德权达成口头协议,地势平坦的地方每砍一棵病死树30元,地势陡峭的地方每砍一棵病死树34元。
之后,他们辛辛苦苦在当地砍了两个多月的树木,经小包工头蒲德权清点和算账,共计砍了近1000棵病死树,工资3万多元。在2018年年底,小包工头蒲德权在任姓大包工头手里领回工程款。可让人没有料到的是,小包工头蒲德权拿到钱后竟卷款逃跑,并且手机关机。
事后,他们找到任姓大包工头,经协调和确认,任姓大包工头给他们支付了2万元工资。而下剩的1万多元工资让他们找小包工头蒲德权讨要。前不久,他从外面打工回来,听说以前与他们一起烧树的、煮饭的几个工人工资也归小包工头蒲德权负责,但近日任姓大包工头也支付了。
对此,杨光轩想知道,他们下剩的工资也想找任姓大包工头支付,不知可不可以?另外,小包工头蒲德权已经失联一年多时间了,他们该怎样维权?
律师说法
属于雇佣关系,可以起诉雇主
当日下午,根据当事人杨光轩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试图与任姓大包工头进行了联系,可电话通了,却一直没有接听。
达城律师郑传富解释称,杨光轩等人由蒲德权雇请,为其砍树提供劳务,经算账蒲德权下欠杨光轩等人劳动报酬,双方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根据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而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因此,郑律师表示,即使蒲德权现在失联,但杨光轩等可以依法通过人民法院起诉蒲德权,要求蒲德权按照约定支付劳务报酬。
记者 罗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