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记者从渠县市监局获悉,日前,在“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执法行动期间,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某公司不明码标价、多次收费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经过查验,发现该公司在对用户的户内管道安装改造过程中,存在未明码标价和多次收费的行为,严重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了较严重的社会影响。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该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5000元。
周川 记者 覃鹏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