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年终岁末,农民工讨薪事件又成热点,“银发族”讨薪更是难上加难。记者回访两起新闻事件主人翁时,深切感受到“银发族”打工者的权益保障成难题。
【事件回放】
11月13日第5版,本报以《1个月工资拖了两年 律师这样支招……》为题,报道了66岁的陈代富于2017年5月在达川区河市镇一居民小区当保安,物业经营不善撤走后,拖欠他一个月工资1300元长达近2年。记者采访了新物业负责人熊光礼,他承诺一旦收到物业费就给陈代富补发工资。而律师表示,新物业负责人熊光礼不应以没收到物业费为由,无限期拖欠陈代富工资。
12月3日第5版,本报以《包工头未收钱 拖欠工人工资近2年》为题,报道了64岁的刘平于2018年年初在渠县清溪场通济村修建轨道窑砖场,辛辛苦苦干了3个月,包工头拖欠他5000多元工资近2年。记者采访张金国时,他承诺已经和砖场袁老板协商好,本月中旬补发刘平工资。
【记者回访】
12月29日记者回访陈代富时,他告诉记者,晚报刊登后他第一时间进行了阅读,才知道物业以没收到物业费为由,无限期拖欠工资是不对的。但遗憾的是,到现在为止,陈代富还是没有收到1300元工资。他无奈地说,自己年老多病,又没有社保,每月只有100多元的基础农保金,这笔工资对他很重要,希望多部门“发力”,让他如愿收到这笔钱。
村民刘平接受记者回访时郁闷地说,晚报刊登后他兴奋了一阵子,心想本月中旬就能收到被拖欠的工资。哪知,包工头张金国至今没给他补发工资。期间,他还向渠县劳动部门反映过,工作人员告诉他,包工头是个体户不是用人单位,而他已经超过60岁,劳动部门不能受理,只能自己去收。“我自己能收到工资,就不找相关部门了!”刘平这句气话,让记者心里五味杂陈。
【线索收集】
无独有偶,在近日值守热线时,记者接待了65岁老人杨从瑜。他称自己2019年在西外“五一花园”当保安,每月1700元工资。而物业公司在今年8月撤走后,下欠保安、保洁、电工、垃圾工8人7月份工资,共计8950元。事后,他们找过社区和劳动部门,但工作人员称他们都年满60岁,劳动部门无法受理,建议他们寻求司法援助。
几经周折,通川区西外法庭调解中心接待了他们,工作人员几次与物业经理联系无果,故无法协调。根据相关规定,于2020年1月2日立案。“我们8人都是从农村进城的务工人员,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没有购买社保,家庭条件贫困才出来打工的。”杨从瑜希望在司法援助下,他能如愿收到工资。
【记者手记】
现实中,像陈代富这样的“超龄劳动者”不在少数。由于没有养老保险金,即使到了“退休年龄”,为了生存,依然“退而不休”,继续找工作。如果没有一技之长,“超龄劳动者”找工作很难。如要找到一份长期的工作,则只能以劳务用工的身份上岗,但容易出现遭欠薪、维权难的现象。
而破解“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尴尬境遇,一方面需要从国家层面出台更为完善的统一标准,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维护“超龄劳动者”权益的责任,捍卫相关法规的严肃性。同时,还需积极引导广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犯。
希望有关部门能早日帮陈代富等老人讨回工资,让所有像陈代富一样的老年人能老有所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