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雷倢)12月11日,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日前,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下称《意见》)。
根据《意见》,在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多渠道筹集房源方面,成都将鼓励住房租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资本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强,提高自持租赁住房比例,不断提升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同时,成都将鼓励房地产企业转型,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设立子公司,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将经竣工验收合格、具备相应使用功能的商品住房用于租赁。
根据《意见》,成都将通过盘活国有存量住房、新建、改建等方式多渠道筹集租赁房源,优先面向住房保障对象出租,实行长期租赁,稳定住房租金。国有租赁住房按市场化原则自行定价出租,租金年涨幅不得超过5%。
在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方面,《意见》提出,要完善交易服务平台。成都将开展住房租金水平调查监测并定期公布,为租赁当事人提供参考,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市场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