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近期,渠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扎实推进“三非”工作机制落地见效。
“三非”工作机制是我省法院今年开始试行的工作机制,要求办案人员要定期报告非因正常办案需要、非正常时间地点会见案件关系人和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情况。该院通过全院干警大会、支部和部门学习研讨会,传达省、市法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暨推进“三非”工作机制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并就严控司法廉政风险,严防违规会见、违规过问等司法掮客行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进行动员部署。同时,研究制定工作机制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完成时限。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层层压紧压实责任。
夯实基层基础,完善保障机制。该院完善阅卷机制,指定电子阅卷和纸质卷宗阅卷场所,完善配套设施设备,严禁案件关系人在庭室办公室、会议室或其他非工作场所阅卷。完善会见机制,健全会见案件关系人预约机制,实行统一在会见室会见案件关系人,严禁在庭室办公室、会议室或其他非工作地点会见案件关系人。完善留痕机制,加强会见室监控、全程录音录像等设备保障,严格执行会见记录留痕相关规定。
此外,该院全体在编干警和审判业务部门聘用书记员还定期报告承诺“三非”情况,层层审签把关;通过内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公告,发动干部群众参与监督,提供“三非”问题线索,及时受理、认真核实、严肃处理;结合审务督察、司法巡查和“以案促改”工作,加强日常监督,强化执纪问责,确保“三非”工作机制顺利推进,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