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辆小型货车驶上人行道,造成污水井盖及人行道地砖破损。城管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调查核实后,按照相关规定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有辆货车开到人行道上了,把窨井盖压坏了。”11月9日晚8时许,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四中队接到市民反映,一辆小型货车驶到达城肖公庙路人行道上,致使一个窨井盖破损。接到投诉后,城管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发现,在肖公庙路507号前人行道上,一辆满载货物的小型货车右后轮陷入窨井中,周边地砖及窨井盖受碾压破损。
经询问,当晚,驾驶员黄某图停车方便,将车驶上人行道,结果导致路面道板及一个窨井盖破损。黄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城管执法人员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黄某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修复路面道板及窨井盖。
目前,黄某已认识到错误,主动到城管直属一大队接受行政处罚,并积极修复破损路面道板及窨井盖。
城管直属一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此类损坏市政公共设施的行为,他们将与社区建立联动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他呼吁广大市民,文明驾驶,爱护公共设施,为“四城同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