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庙坝镇一上门女婿因不满长期被岳母和妻子“欺压”,心生愤恨,偷偷在卧室放置炸药,企图炸死妻子。日前,经大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甘某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大竹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
案情回顾:
长期受“欺压” 心生报复
据检察官介绍,甘某某原是广安市邻水县人。2002年,28岁的甘某某经人介绍与庙坝镇人邓某某结为夫妻,婚后倒插门住在岳母家。因家庭琐事,小两口经常吵架甚至打架,一直闹离婚。
邓某某的家人也嫌弃在煤厂上班的甘某某,对其言语刻薄。想到岳母和妻子的长期“欺压”,甘某某心里一直愤恨不平。
2016年2月的一天,甘某某下班回家发现,不知何原因门被锁了,导致他没吃到晚饭。联想到多年来受的“欺压”,他心生报复。第二天,甘某某利用在煤厂上班的便利,偷拿了3筒炸药和两根雷管藏于家中床底。
两天后,甘某某趁大家熟睡,将放在床下的3筒炸药以及两根电雷管放在邓某某头部所处位置的地上。凌晨4点,甘某某利用电雷管通电的方式引爆炸药。引爆后,甘某某见床塌了,妻子没事,遂骑在邓某某身上掐其脖子,后被赶来的岳母拉开。
法院审理:
杀人未遂 判处9年
公诉机关认为,甘某某用引爆炸药的方式欲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甘某某已着手实行犯罪,因意志之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019年4月,经大竹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对被告甘某某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