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近日,宣汉一男子朱某某饮酒后驾驶私家车路遇查酒驾,便下车狂奔逃逸,连跑3条街,谁知后面追的4名交警都是长跑爱好者,一直追到朱某某筋疲力尽,实在跑不动了,瘫坐到楼道地上,随后4名交警成功将逃逸未遂的朱某某控制。
近日,宣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特勤中队民警在宣汉县城半边街路段开展酒驾、毒驾整治行动。当晚21时18分许,一辆牌照为川A691**的灰色大众(帕萨特)轿车从宣汉县西街行驶至半边街时突然刹停,随后驾驶员推开车门,跳出驾驶室,猛地跑向前方。顺着驾驶员逃跑的方向,特勤中队中队长牟柯先带领民警刘维茂、辅警宋波、程浩紧随其后,保持一段距离,让其在视线范围内,并防止其做出过激行为。朱某某狂奔3条街后,该驾驶人突然窜进了一栋居民楼地下楼道,但因体力不支,一下瘫坐在地上,喘着粗气。
“我跑不动了!服了!让我休息一会儿。”朱某某提出这样的要求,自己也笑了,让民警哭笑不得。休息5分钟后,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该驾驶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6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调查,驾驶员朱某某(男,40岁,宣汉县东乡镇人)持C1M型机动车驾驶证,当晚跟朋友吃饭时喝了3瓶啤酒,由于心存侥幸就开车准备回家,谁知还是遇到交警设卡检查,想到酒驾处罚十分严厉,索性弃车逃逸。据了解,查缉朱某某的特勤中队中队长牟柯先、民警刘维茂、辅警宋波均系长跑爱好者,常年坚持长跑,并在县局警务技能比武中名列前茅。
经查,驾驶员朱某某曾在2017年5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所以此次行为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的规定,对朱某某作出了罚款19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宣汉公安交警提醒: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千万不要存侥幸心理,切记禁止酒后驾车!为了您的生命和家人,请牢记安全驾驶!
编后语:宣汉交警好样的!宣汉交警威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