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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未婚”骗提公积金 被“拉黑”三年无法使用公积金

更新:2019-08-20 15:54:03       来源: 达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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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尹可

近日,达州市某单位职工王某某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向窗口工作人员称自己未婚,并现场填写《未婚承诺书》。然而,窗口工作人员在复核资料时发现,王某某去年办理提取业务时提供的婚姻状态为已婚。

发现王某某涉嫌伪报婚姻信息后,窗口工作人员拒绝受理其提取业务,并及时上报,按照《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暂行管理办法》,将其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取消其3年内提取或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资格。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负责人介绍,不时有缴存职工为骗提住房公积金,利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尚未与婚姻登记管理系统联网这一漏洞,做出虚假未婚承诺。此外,还有个别缴存职工企图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

该负责人称,窗口工作人员在审核资料时,一方面会比对缴存职工所有提取记录及档案资料,查证相关证明材料;另一方面还会定期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婚姻登记机关、房产管理、社保机关、公安等部门进行核查。一经发现骗提骗贷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不但要追回骗取金额,将其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取消其3年内提取或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资格。同时,还要给所在单位发函,建议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成功挡住8起企图通过“已婚”改“未婚”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江海蓝 廖梅 蒲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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