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住户总将垃圾往楼下扔,我家阳台就成了‘垃圾场’。”家住南城同安路水印长滩B2栋的郭女士向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反映,被楼上住户不文明行为搞得苦不堪言的她,希望通过本报呼吁邻居别再“天女散花”。
目睹楼上邻居乱扔垃圾
郭女士介绍,水印长滩B2栋有33层楼,她居住在11楼,家中阳台上经常出现垃圾。“快餐盒、果皮、纸屑,有时甚至还出现在卫生间的脏垃圾。”郭女士称,起初她不知道是楼上哪户人扔下的垃圾,每次只好自己将阳台打扫干净。
“有一天,我刚打扫完阳台看见窗外在‘飘雪’,赶紧跑到阳台上观察发现,13楼的住户正在倾倒垃圾。”郭女士回忆称,由于12楼住户阳台安装了雨篷,她家没安装,一些重量较轻的垃圾随风落在她家阳台上。
目睹13楼住户行为不文明,郭女士登门要求邻居别再往楼下扔垃圾,引发双方争执不下。
想用法律法规维护权益
8月2日中午,郭女士家阳台上出现一双筷子和食物残渣。“快餐盒卡在外墙与空调管之间,离阳台距离太远,我都没办法清理。”看着地上的油汤,郭女士愤怒了,找物管调取监控资料,希望从中找到楼上住户乱扔垃圾的确凿证据。
“根据外卖员提着的快餐盒及他进电梯的时间,大家猜测很可能是13楼住户扔的垃圾。”郭女士表示,她不可能24小时盯着楼上的邻居,若是报警,取证又太难。如今,对邻居无可奈何的郭女士想知道,物管能否对抛物者处罚?有没有约束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法规?
高空抛物害人害己
8月5日下午,记者前往南城水印长滩小区采访时,小区物管人员介绍,8月2日当天,经郭女士再三要求,物管通过调取监控资料,初步判断是13楼住户叫的外卖,于是登门协调处理。“当时13楼住户家只有一个10岁的小孩,他说没扔快餐盒。”物管人员称,后来通过耐心劝说,小孩表示不会再乱扔东西。事后,物管人员电话联系到小孩的家长,“业主在电话中说,会对孩子加强教育”。
小区出现高空抛物现象,物管除了劝说协调,还有其它法子吗?
物管人员表示,物业公司并非行政机关、执法部门,所以对高空抛物行为没有处罚权,只能通过宣传和呼吁,引导业主提高文明素质,共同营造和谐小区氛围。
法律业界人士提醒,高空抛物行为害人害己,人身、产财受害者有要求高空抛物者赔偿的合法权利,甚至可以追究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