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记者从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获悉,8月6日该委发布公告显示,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相关规定,将召开我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届时将有消费者代表、停车场产业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人员参加。
据了解,此次听证会将于8月21日9时30分在达州市智慧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拟定听证方案要点主要包括调整范围、区域划分、收费时段、车型划分、收费标准五大方面。
调整范围
市中心城区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主要包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设置的临时占道停车泊位;车站、码头、公交枢纽站等配套建设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停车设施;公办医疗、学校、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公园等公益机构及行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停车设施;政府财政性资金及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投资兴建的停车设施等。
区域划分
一类区域:朝阳东路市职业中学路口—小红旗桥—文化巷—朝凤北路—檬子垭街—达巴路口—通川北路—肖公庙路凤凰大桥路口—滨河东路—滨河路以内的区域。二类区域:一类区域以外的达州市城区其他区域。
收费时段
日间7:00(含)至21:00;夜间21:00(含)至次日7:00。
车型划分
小型车指9座以下(含)的载客汽车、车长小于6米且车货总质量小于4.5吨的载货汽车;中型车指10座以上(含)19座以下(含)的载客汽车、车长大于6米(含)或车货总质量大于4.5吨(含)小于12吨的载货汽车;大型车指20座以上(含)的载客汽车、车货总质量大于12吨以上(含)的载货汽车。
收费标准
机动车停放24小时为1个计费周期,停放15分钟后开始计时收费。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设置,只能停放小型车。
1、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上调。日间首小时后每1小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一类区域:日间起价5元/1小时,夜间2元/5小时(不足5小时按5小时计算),24小时不超过17元。二类区域:日间起价4元/1小时,夜间1元/5小时(不足5小时按5小时计算),24小时不超过13元。
2、停车场收费标准下调。摩托车、小型车首3小时后每2小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大、中型车首3小时后每1小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室外停车场。一类区域:摩托车起价1元/3小时,24小时不超过6元,包月价60元。小型车起价4元/3小时,24小时不超过15元,包月价180元。中型车起价5元/3小时,24小时不超过20元。大型车起价6元/3小时,24小时不超过26元。二类区域:摩托车起价1元/3小时,24小时不超过5元,包月价50元。小型车起价3元/3小时,24小时不超过12元,包月价160元。中型车起价4元/3小时,24小时不超过18元。大型车起价5元/3小时,24小时不超过24元。
室内停车场(含机械式停车场)。一类区域:摩托车起价2元/3小时,24小时不超过8元,包月价80元。小型车起价5元/3小时,24小时不超过16元,包月价280元。中型车起价6元/3小时,24小时不超过22元。大型车起价7元/3小时,24小时不超过28元。二类区域:摩托车起价2元/3小时,24小时不超过6元,包月价70元。小型车起价4元/3小时,24小时不超过13元,包月价260元。中型车起价5元/3小时,24小时不超过20元。大型车起价6元/3小时,24小时不超过26元。
免费规定
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警)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及制式执法车、应急救灾抢险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管护车、邮政车、殡葬服务车等车辆免费;停车不足15分钟的车辆免费;各类停车场临时上下客的出租车辆免费;持有新能源牌照的机动车前1小时免费;城市共同配送车及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前30分钟免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专用车辆免费;其它依法应当免费的机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