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站列车时刻表 |达州最新航空时刻表|达城最新公交线路运行图|达州日报社各平台广告价格|达州天气预报 设为主页|加入收藏
主办:达州日报社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通川中路118号
热线电话:0818-2379260 客服QQ:159847861 新闻QQ:823384601
新闻投稿邮箱:823384601@qq.com 达州日报网通讯员群:243997895
  当前位置:首页>> 房产 >> 

苏州出台房地产市场新政 “限购”“限售”今起双升级

更新:2019-07-25 08:31:30       来源: 新华日报 

分享到:
手机读报看新闻,下载掌上达州
作者:   编辑:

24日晚,苏州出台进一步完善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从用地出让、居民购房、住房转让、信贷税收四方面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抑制投机炒房,稳定市场预期。根据意见,苏州“限购”“限售”双双升级,自7月25日起实施。

限购方面,意见调整居民购房政策。非苏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 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及个人所得税缴纳范围包括苏州六区四市。

限售方面,苏州扩大住房限制转让实施范围。自意见实施之日起,苏州市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含已取得预售许可尚未开始网签的项目),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二手住房通过市场交易购房人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此外,意见还提出进一步加强用地出让管理和住房信贷税收管理。苏州将加大土地供应保障力度,严格执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同时,加强房地产信贷宏观审慎管理,加强存量房交易合同监管和税收征管。 (孟 旭)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达州日报社党风廉政建设 举报电话:0818-2380088 邮箱:dzrbsjgjw@163.com 地址:达州市通川中路118号达州日报社412室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818-2379260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90013 蜀ICP备13024881号-1 川公网安备 51170202000151号
达州日报社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