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安置房主体工程早已完工,但迟迟没装门窗和水电,造成我无法接房。”17日,宣汉县老君乡石门村2组村民杨兴伟向本报“丁山帮办”栏目求助,为何接房还要另掏一笔钱?“我搬不了新房”。
搬迁户:
另外掏钱接房是否合理
5年以前,55岁的杨兴伟和95岁的母亲居住在两间年久失修的土坯房里。因居住山里,家庭又贫困,他一直没成家。2014年,杨兴伟家被村委会确定为“精准扶贫贫困户”,2017年又被村委会确定为“易地扶贫搬迁户”,由村民杨兴礼承建,为杨兴伟家建“易地扶贫搬迁户”安置房。
2018年底,杨兴伟家的安置房主体工程完工,但至今没安装门窗和水电,致使他和母亲无法搬进安置房居住。
“前不久,我找村干部问安置房的事,村干部称要我把材料款、运费、工资等费用结清后,才能交房。”杨兴伟认为,安置房由国家补助修建,却要他另掏一笔钱才能接房,不知是否合理?
村委会:
以实际开支为准协商结算
18日上午,记者联系了宣汉县老君乡石门村村委会,该村村支部书记唐云接受采访称,根据相关政策,易地扶贫搬迁户修建安置房,国家补助每人2.5万元和25平方米。而杨兴伟没有建房能力,所以村委会安排杨兴礼承建。
唐云介绍,建房前,村委会在村办公室旁为杨兴伟家选好地基。但杨兴伟与杨兴礼私下达成协议,在杨兴礼家土地上建安置房,工程超支部分由杨兴伟承担。建房过程中受地势影响,建地基超出了预算。安置房主体工程完工后,杨兴伟、杨兴礼结算工程款时,杨兴伟只愿给3.5万元,但杨兴礼要3.8万元,因而双方为3000元没达成协议。
村委会将尽快组织双方,以材料、人工等实际开支为准进行协商结算。目前,杨兴伟家的安置房门窗已安装好,水电由杨兴伟自行安装,等双方结算后,随时可以交房。
宣汉县老君乡人民政府办公室符姓工作人员表示,当地政府会督促村委会尽快组织双方协商,力争让杨兴伟家早日搬进安置房。